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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巡视工作“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滥发津
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滥发津贴补贴
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
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和王学
军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
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通
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力度,进一步严肃财
经纪律,制定政策,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办法,健全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12〕
4 号)。
2.2013 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
署第 31 号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二)整治范围
学校及各学院、校直各部门 2015 年津贴补贴发放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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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治重点
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外,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
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
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
(四)职责分工
学校专项整治由人事处牵头负责,财务处、监审处参与。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6 月 28 日前)
1.自查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
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人事处
全面梳理实际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逐项查找发放政策依
据;梳理可能的发放资金来源渠道,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各学院、校直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有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全面
自查自纠。
2.报送要求。
(1)6 月 27 日下班前,各学院、校直各部门向人事处报送
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学校向教育厅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联
络人,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手机)。
(2)6 月 28 日前,各学院、校直各部门向人事处报送《2015
年本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查报告。自查
报告应包含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实际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及政策依据,违规发放情况等。纸质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没有违规情况的单位,《自
查表》填写“无此类情况”并盖章,连同自查报告一并报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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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向教育厅报送《2015 年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
自纠情况表》及自查报告。
(3)联系人:
人事处:刘晓飞, 0556-5303232,liuxf@aqnu.edu.cn
(二)督查检查(6 月 30 日前)
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学院、
校直各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检
查,对填报不实,有意瞒报漏报的单位,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整改落实(6 月 30 日至 7 月 10 日)
1.组织实施整改。
各学院、校直各部门根据自查结果和检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
整改。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
个销号一个。对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
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问责。
监察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自查结果和
检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书面报送材料。
7 月 10 日前,各单位就整改落实情况撰写书面材料,报送
人事处。人事处就学校整改落实情况撰写书面材料,报送教育厅。
3.建立长效机制。
人事处要加紧制定完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范津贴补贴发
放办法,各单位每年要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作出书面承
诺,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附件:2015 年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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