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1届毕业班2010—201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2011届毕业班学生。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进行测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依据2010—2011学年学生思想表现、专业成绩、身心发展和能力培养等方面情况。
三、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素质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在2010—2011学年里的表现,对照条件,评定推荐人选,填写相关审批表。
四、评奖评优种类
1、专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五、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1、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具体比例见《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实施一览表》)。每个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可增加1个二等奖学金机动名额。
2、单项奖不设名额比例。由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自主申请。申请个人应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其中成绩优异奖应有相关学院和教务处提供的材料;精神文明奖、学习竞赛奖、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奖由学院报送团委汇总审核;攻读高学位奖、服务基层奖另行统一评选。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毕业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用表格请到学生工作主页下载。
3、请各学院于2011年4月15日(周五)前将本学院初评名单及简要情况在学院内公示。
4、请各学院于4月22日(周五)前将初评报告和学生简要情况(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样表可下载)报送学生处政务平台,并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申请材料一并送学生处。
特此通知
附:2010—2011学年毕业班学生评奖评优名额计划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