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扎实推进“清廉学院”建设,聚焦当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引导全院教职工自觉践行高尚师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面向全院公开监督举报方式,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监督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
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场合发表、传播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散布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通过课堂、讲座、论坛、网络平台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高校教师形象。
(二)教育教学方面
敷衍教学职责,存在上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缺课、课堂讲授与教学内容无关信息等违反教学纪律行为;擅自从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活动;在课程教学、实验指导、学生培养、学业评价等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教学质量低下或学生培养质量受损;违规使用教材、教案,传播不良教育理念等。
(三)廉洁从教方面
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和电子支付凭证等财物;接受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有偿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学生选课、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工作中谋取私利;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从中获利;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费用等。
(四)师生关系方面
违反教育规律和师德规范,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歧视、虐待、伤害学生等侵害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利用职务之便对学生实施骚扰、猥亵等行为;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搞“特殊对待”,对不同层次学生区别对待、缺乏公平公正;对学生学业困难、生活困境等情况漠不关心,未尽到指导帮扶责任等。
(五)学术诚信方面
在科学研究、论文发表、课题申报、专利申请、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数据、编造实验结论等学术不端行为;在评优评先、岗位聘用、绩效考核、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滥用学术资源,侵占学生或他人研究成果,压制学术创新等。
(六)言行规范方面
在教学科研及公共场合仪容仪表不端,言行举止违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规范;在工作日及工作时间违规饮酒,或在各类会议、培训、学术活动期间饮酒;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活动;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传播低俗信息,损害教师队伍形象等。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受理渠道
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纪委办公室:
• 举报电话:0556-5303010(纪委办公室)
• 举报邮箱:shulixueyuan@aqnu.edu.cn
• 来访地址: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数理学院214室
• 邮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编:246133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须实名,且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所在学院(部门)、具体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线索;举报内容不完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将不予受理。
2.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3.学院纪委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4.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非工作时间收到的举报材料,将在次日工作日优先处理。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2日起施行,长期有效。学院纪委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将及时登记、认真核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持续净化学院育人环境。
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