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数理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当面来访、电话、邮件等形式实名向数理学院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
受理电话:0556-5303010(纪委办公室)、0556-5303017(团学办公室)(工作日9:00-17:00)
受理邮箱:shulixueyuan@aqnu.edu.cn
受理地址:数理学院I楼214纪委办公室、数理学院I楼218团学办公室
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