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理学院关于2024级数学大类专业学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的公告》等要求,经学生志愿填报、学院教学办初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2024级数学大类学生中157人拟分流至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0人拟分流至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当面来访、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数理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
受理电话:0556-5303010(纪委办公室)、0556-5303016(教学办公室)
受理邮箱:shulixueyuan@aqnu.edu.cn
受理地址:数理学院I楼214纪委办公室、数理学院I楼217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