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符合文件要求的发票均为有效报销发票。
二、请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填写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表;并携带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学生证、病历,按照相应要求办理报销手续。个人报销一律不予办理。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大学生 班级汇总(专人负责) 校医院审核
四、审核时间及地点
菱湖校区:
审核时间:12月26日(上午8:00—11:30)
审核地点:医院办公室
龙山校区:
审核时间:12月18、19、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
审核地点:医院预防保健科、院长办公室(医院三楼)
五、审核后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通过一卡通发放,请同学注意核查。
六、2012年9月1日后住院费用未报销的同学请于12月21日到预防保健科办理相关手续(菱湖校区同学到菱湖校区医院办理)。
七、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参保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注:《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表》可在校医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校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