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班级: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数理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数理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当面来访、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数理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受理电话:0556-5672126、0556-56572133(工作日9:00-17:00)
受理邮箱:shulixueyuan@aqnu.edu.cn
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