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及时、高效的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组织户口已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户口基本信息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17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送保卫处(龙山校区各学院送到后勤综合楼保卫处办公室,菱湖校区各学院送到红楼保卫处办公室)。
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由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到辖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自行办理,其他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由保卫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安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户口基本信息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2016届毕业生派遣数据表》到辖区公安分局集中办理。
三、龙山校区毕业生(包括文学院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在宜秀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宜秀区政府后面宜秀公安分局一楼)办理,保卫处杨烨老师协助,联系电话:18055678966;菱湖校区毕业生(包括生命科学学院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在大观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市府路原外贸宾馆一楼)办理,保卫处杨建国老师协助,联系电话:13063289108。
四、根据公安机关有关通知精神,今年不办理毕业生户口留存手续。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户口留存的,需在《安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户口基本信息表》相关栏目内注明且注意户口留存不超过2年。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户口留存手续的毕业生必须先由本人到校医院签订计生协议书,无计生协议书的不予办理户口留存手续。
五、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