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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将2013届毕业班2012—2013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2013届毕业班学生。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进行测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依据2012—2013学年学生思想表现、专业成绩、身心发展和能力培养等方面情况。

三、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素质综合测评基础上进行,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在2012—2013学年里的表现,对照条件,评定推荐人选,填写相关审批表。

四、评奖评优种类

1、专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五、评奖评优名额分配

1、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具体比例见《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实施一览表》)。每个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可增加1个二等奖学金机动名额。

2、单项奖不设名额比例。由学生对照评选条件(《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自主申请。申请个人应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其中成绩优异奖应有相关学院和教务处提供的材料;精神文明奖、学习竞赛奖、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奖由学院报送团委汇总审核;攻读高学位奖、服务基层奖另行统一评选。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安庆师范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试行)》,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毕业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用表格请到学生工作主页下载。

3、请各学院于2013年4月19日(周五)前将本学院初评名单及简要情况在学院内公示。

4、请各学院于4月26日(周五)前将初评报告和学生简要情况(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样表可下载)报送学生处政务平台,并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申请材料一并送学生处。

特此通知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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