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安庆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安徽省相关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下设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数学、统计学、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四个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选派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为成员(每个复试工作小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并组织具体实施。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调剂考生:学院在国家调剂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相关专业的调剂细则,调剂考生应符合学校和数理学院调剂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统计学的调剂考生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1400统计学、070100数学。学科教学(物理)的调剂考生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45105学科教学(物理)。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为1:3。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在学院网页、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国家线总分降25分,单科降5分的标准确定达线可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
1.第一阶段:一志愿复试时间为4月5日-4月6日,复试对象为达到国家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第二阶段:调剂复试时间暂定为4月6日之后,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
(二)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数理学院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未能到现场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2023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开展命制题库或试题,命题严格按照国家级考试的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现场复试要按照2小时的题量命制试卷,科学组织考生考试。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要求考生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个人业绩表和书面材料(入学后提交原件接受审核),个人业绩表模板见附件3。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各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复试小组对照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面试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严格执行学校发布的《2023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标准命制题库或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核时长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数理学院具体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
070100数学 | F0303数学综合 | 1.J03031实变函数 2.J03032近世代数 |
071400统计学 | F0304统计学 | 1.J03041统计学原理 2.J03042数理统计学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 F0301教师学 | 1.J03011高等数学 2.J03012线性代数 |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 F0301教师学 | 1.J03021普通物理学 2.J03022普通物理实验技能测试 |
7.数理学院一志愿考生具体考试安排
时间 | 地点 | 考试内容 |
4月5日8:00——9:20 | 龙山校区数理楼 | 资格审查 |
4月5日9:30——11:30 | 龙山校区数理楼 | 同等学力加试 |
4月5日14:30——16:30 | 龙山校区数理楼 | 专业课笔试 |
4月6日8:00开始 | 龙山校区数理楼 | 面试 |
五、复试条件及要求
(一)复试对象为达到国家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二)向数理学院调剂的考生应满足国家调剂相关规定及数理学院相应专业调剂要求的条件。
(三)复试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合格。需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
(二)调剂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统计学的调剂考生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71400统计学、070100数学。学科教学(物理)的调剂考生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45105学科教学(物理)。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遴选的调剂名单在调剂系统完成择优筛查。
七、复试程序
(一)复试名单确认及公示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筛选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数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毕业年限及毕业专业
学历为高职高专的考生,毕业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4.初试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高校学生”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材料请各位考生在2023年4月3日前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联络员老师(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三)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遵循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统一组织笔试,确保笔试成绩公平公正,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1.复试模式
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本次复试场所由数理学院自行准备,但需满足全程录音录像监控要求。监控录像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保管,以备核查。
2.现场复试流程
(1)信息发布
组织现场复试,确定好进校名单,将复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信息通知到所有参加复试考生。
(2)考生身份识别
考生提交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进行实人验证。
(3)笔试组织
笔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学院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务和考场安排,统一印制适量的试卷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尽快组织评卷,并进行成绩统计。
(4)面试
复试专家小组应单独、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面试,按照复试内容考察综合素质,完成评分。面试时,组织其他考生在专用候考教室等候面试。
(四)面试评分
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采用线下评分,所有面试专家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面试分数。纸质评分材料需学院完整保留。
八、成绩计算
(一)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四)总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
九、拟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 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三)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3.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四)拟录取名单提出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应慎重考察拟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授权提交拟录取名单信息及拟录取通知。
(五)发送拟录取通知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提交申请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核并通过后,学校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一志愿考生默认接收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1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复试信息汇总
复试各阶段,学院按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将复试组织有关材料、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环节产生的各项材料、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复试考生录音录像等由学院分类归档保存,以备核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汇总全校拟录取考生信息。
(七)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和数理学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同时,其他有关复试录取相关通知和信息在本院网站进行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十、录取
(一)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定向就业”考生。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公示。复试结束后,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一)身体素质考核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院纪委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督电话0556-5303010。
(三)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硕士生复试的专家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四)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556-5303013。
(五)上述条款若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群。
数学QQ群号:647361167
统计学QQ群号:641350784
学科教学(数学)QQ群号:535342595
学科教学(物理)QQ群号:648116669
十三、本细则由数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理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