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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2002]015号)规定和2013年安庆市教育局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经与市教育局协商,现将我校2013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不能确认2013年7月获得毕业证书的,不接受申请);

2、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3、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具有《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证;

5、健康状况经检查合格;

6、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应申请高中教师资格。

二、办理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4月5日—4月15日,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请”并按网上要求进行操作,进行网上报名(准备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一张),同时持三张2寸照片(与网络报名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到所在学院确认。

2、测试。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参加由安庆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5月10日。

3、体检。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通过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并填写,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安庆市中医院缴费参加体检。

4、材料审核。5月下旬,市教育局、学校学生处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电子信息、编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5、领取证书。6月中旬,申请人携带毕业证书到所在院系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6、材料移交。6月20日前,各院系完成申请人有关资料装袋工作,由校学生处汇总交至安庆市教育局。

三、几个问题的说明

1、申请专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科目应与所学专业相近,原则上不得跨科系,在报名时必须明确申请科目。

2、《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是指申请人经自考通过后获取的合格证书。

3、普通话成绩。学生在报名时必须获得报名条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原则上需要申请人先体检合格后才能申请资格认定,但本着关心学生角度,降低就业成本,经与安庆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学生通过教学能力测试后再参加体检。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规定,安庆市教育局指定专门医院进行专项体检,学生自行携带体检表前往体检。

5、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必须通过的测试。教学能力测试一般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教师教学的基本素质。学生处将视申报情况邀请市教育局担任过评委的老师对学生进行培训,邀请市教育局在我校设立测试考点。

6、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3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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