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6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推进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安庆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发[2005]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具体负责全校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与评估等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论文(设计)答辩、审定论文(设计)成绩、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2016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评阅、评价等环节逐步实行网上操作和管理。指导教师和学生均须通过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环节的操作(具体操作程序将印制成册另发)。
2、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凡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不得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1)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两年承担了科研、教研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公开出版了专著或教材。凡不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提交一份相关学科的研究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人数不足的学院,可适当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本院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教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3、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和本届本科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认真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教师所出选题应尽量结合本人课题研究与科研现状,尽可能减少虚拟选题数量,同时注意与上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重复率。各学院在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应及时对选题进行审定。学院在审定学生论文(设计)选题时,应注意避免教师所出选题的重复及与上届选题的重复率,同时要充分考虑论文(设计)选题与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学校现有教学条件及参考资料情况,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确保做到一人一题,各专业选题数量必须大于毕业生数。
5、毕业论文(设计)所需有关材料可直接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三、时间安排
本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中旬,学校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发至各学院。
2、9月20日前,各学院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拟订工作计划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3、9月21日至10月8日,各学院分别召开指导教师和学生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指导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
4、10月9日至12日,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5、10月19日前,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6、10月20日至10月27日,向学生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相应的时间段进行选题(具体时间根据学院教师提交选题情况而定);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选题确认。各学院学生选题采取“先完成,先选题”的原则,即学院提交的论文数量经审核超过毕业生数量即可放开让学生选题。
7、10月28日,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指导教师填写纸质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8、10月28日至本学期末,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学院进行自查,教务处组织抽查。
9、2016年3月10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初稿。各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10、2016年4月20日前,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二稿直至最终定稿;指导教师审阅学生论文二稿、三稿直至论文定稿。
11、2016年4月下旬,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评定论文(设计)成绩,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核。
12、2016年5月上旬,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3、2016年5月15日24:00之前,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14、2016年5月20日前,各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分析等工作,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实习支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参加实习支教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由各学院(指导老师)与学生联系确定,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待学生返校后补录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各阶段时间安排与其他学生一致。
请各学院务必注意以上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务必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毕业生。逾期未能完成任务者,责任自负。学校将按各阶段任务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和其他方式开展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的,将给予全校通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津贴发放和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