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09-2012年我校教师申报立项的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进行结题检查。
请各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项目总结报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第1页)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南410室),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