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扩散,疫情传播链条不断延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安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请广大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开安庆,特别是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城市。确需离开安庆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和所在学校单位申报,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严格落实学校网格化管理。两校区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人员进出校门管理。
3、近期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4、学校内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以及经营性服务场所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
5、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开始自我健康管理,并配合学校全面细致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6、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升学宴不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7、师生员工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规范佩戴口罩。
8、学校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均应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鼓励上下班“两点一线”,工作期间应当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9、师生员工一律暂停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各类商品,切实做好我校快递行业人员和车辆、物品、环境消杀和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
10校医院不得接诊、收治发热患者,对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详细登记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流行病学史等信息,按要求规范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1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经济、最便捷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2、请广大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一切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
13、遵守和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个单位和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安庆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