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拟录取结果,数理学院拟接收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专业调剂。现将调剂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习方式 | 调剂计划 |
数学 | 070100 | 全日制 | 7 |
学科教学(物理) | 045105 | 全日制 | 6 |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含笔试、面试)或一志愿主动放弃复试的均不得再申请调剂复试。
(三)调剂考生的报考学科专业和前置专业要求:070100数学学科的调剂考生要求一志愿报考学科为070100数学,且前置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全日制本科),优先考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045105学科教学(物理)的调剂考生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45105学科教学(物理),且前置专业为物理学类、数学类、化学类、地球物理类、天文学类、力学类、机械类、电气类、仪器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等密切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
(四)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为1:5。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名单。调剂考生须在接收到“复试通知”4个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
(六)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在数理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三、调剂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
第一轮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8日20:30-4月9日8:30,开启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待定。
(二)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进行线上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并选取空间独立、信号良好的地点作为复试场所,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准备好面试环境,按学院要求等候复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三)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从足量的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重点是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要求考生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个人业绩表和书面材料(入学后提交原件接受审核),个人业绩表模板见附件1。个人业绩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位考生在2024年4月9日22:00前(暂定)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联络员老师(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个人业绩表)。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各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复试小组对照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面试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调剂复试科目内容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复试内容 |
数学070100 | F0303数学综合 |
学科教学(物理)045105 | F0301教师学 |
66.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数理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
四、调剂复试条件及要求
(一)向数理学院调剂的考生应满足国家调剂相关规定及数理学院相应专业调剂要求的条件。
(二)复试考生须经资格审查合格。需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调剂原则
(一)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
(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遴选的调剂名单在调剂系统完成择优筛查。
六、调剂复试程序
(一)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4.初试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高校学生”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材料请各位考生暂在2024年4月9日22:00前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联络员老师(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材料)。
(二)复试安排
本次调剂复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
1.复试模式
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本次复试场所由数理学院自行准备,但需满足全程录音录像监控要求。监控录像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保管,以备核查。
2.复试流程
(1)信息发布
学院组织复试,将复试时间等信息通知到所有参加复试考生。
(2)考生身份识别
考生提交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身份验证。
(3)面试
复试专家小组应单独、逐一对复试考生进行面试,按照复试内容考察综合素质,完成评分。
七、成绩计算
(一)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四)总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
八、拟录取
( 一)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二)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3.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三)拟录取名单提出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发送拟录取通知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提交申请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核并通过后,学校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公示。复试结束后,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一)身体素质考核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数理学院纪委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督电话0556-5303010。
(三)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硕士生复试的专家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四)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渠道:数理学院电话0556-5303013。
十一、联系方式
调剂复试考生请加群:
数学QQ群号:455824700
学科教学(物理)QQ群号:455299401
十二、本细则由数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本细则与最新上位文件冲突,以最新上位文件为准。
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