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关于2023级数学大类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的公告

作者:教学办公室; 时间:2024-03-19

数理学院为了拓宽专业口径,增强学生的综合理论基础,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数学本科专业实施专业大类招生。按照大类招生的要求,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现根据学校《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15号)、《关于开展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数学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专业分流,进一步推进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专业教学资源,让更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二、分流对象

数理学院在籍的2023级按数学大类招生的学生,含2023年转专业到数学大类的学生。

三、分流要求

1.专业分流原则:专业分流坚持社会需求、志愿优先、参考成绩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综合成绩为依据,由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妥善进行专业分流。尊重学生专业分流意愿,根据学生自愿原则进行,学生可根据个人的专业兴趣和职业规划与监护人商量一致后填报志愿。

2.分流专业要求:学生只能在数学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即只能分流到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

3.专业分流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计划数170名、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划数30名。

4.分流组班安排:如学生通过自愿原则选择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人数达到20人,则组建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班级;如学生自愿选择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分流至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5.分流次数要求:在校期间只允许一次专业分流,其它情况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分流的组织和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数理学院成立数学大类专业分流培养工作领导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数学大类各专业负责人、相关辅导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组长。

2.专业分流工作动员:专业分流前,做好专业宣讲和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专业分流选择填报:分流实施采用在线选择填报的模式,学生自主选择分流的专业,填报专业分流选择卡,完成专业选择后应当场本人签名和家长签名确认,提交所在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汇总后将汇总表和原始专业分流选择卡于2024年6月14日(周五)前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4.专业分流结果审批:专业分流结果经数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公示。

5.相关材料报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并于教务系统内代理完成专业分流申请,安排好分流后学生的管理教育以及教学任务的落实。

五、分流培养

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数理学院对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的培养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理念。学生在第一、二学期不分专业,按数学大类平台课程进行学习,于第三学期分流到相关专业继续学习,直至大学毕业。

六、附则

数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数理学院数学大类专业分流培养工作领导组。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数理学院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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